中国共产党党员,著名文艺理论家、红学家,中国艺术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终身研究员,中国红楼梦学会名誉会长、《红楼梦学刊》名誉主编李希凡同志,于2018年10月29日凌晨1时52分在北京家中逝世,享年91岁。
李希凡祖籍浙江绍兴,1927年12月11日生于北京通州。1953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历任人民日报社文艺部编辑、评论组长、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全国第二、八届政协委员,全国第四届人大代表,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
1954年,李希凡和蓝翎共同撰写和发表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开辟了从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出发分析《红楼梦》艺术成就的研究道路。在此后6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李希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研究中国古典小说、戏曲、中国现代文学、鲁迅创作、电影创作等,集中对《红楼梦》各方面的艺术成就特别是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经验做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成为当代红学最具影响力、最具代表性的学者。
李希凡同志在文艺批评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点,秉持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有傲骨没傲气,为党和人民的文艺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
李希凡同志一生致力于学,著作等身,出版有《红楼梦评论集》、《弦外集》、《论“人”和“现实”》、《管见集》、《论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形象》、《寸心集》、《题材·思想·艺术》、《〈呐喊〉〈彷徨〉的思想与艺术》、《红楼梦艺术世界》《李希凡文学评论选》、《文艺漫笔》、《文艺漫笔续编》、《燕泥集》、《说情》、《毛泽东文艺思想的贡献》、《冬草》、《艺文絮语》、《沉沙集》、《传神文笔足千秋——红楼梦人物论》,主编《红楼梦大辞典》《中华艺术通史》(14卷本)等。2014年东方出版中心为李希凡出版《李希凡文集》七卷本。
他历经风雨而不改初衷,以坚定的信念、求真的精神、高远的视野、严谨的治学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文学批评大家和成就卓著的学者。
李希凡同志的离去,是中国文化界和学术界的重大损失,更是红学界的重大损失。
李希凡同志千古!
中国艺术研究院李希凡同志治丧小组
2018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