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对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五类代表性传承人人选,通过反复审议、遴选、论证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审议,文化部初步确定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五类545名人选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第二批54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见报之日计)。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社会文化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033
电子邮箱:feiyichu@sina.com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545名)(点击下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