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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08/7/30 阅读:3699次 来源:编辑部 双击自动滚屏 |
7月29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代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和计划单列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结合今年4月底至5月中旬开展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督导工作,总结一年多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规划和工作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会上,周和平介绍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地区认识不足,保护工作进展缓慢,组织和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许多地方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现有的保护工作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亟待加强;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一些相关的理论研究与保护工作实际结合不紧等。
周和平要求各地继续推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做好第三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类博物馆、民俗博物馆或传习所建设及实物资料收集工作;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作用,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政策理论研究;重视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支援灾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当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普查工作初见成效,名录体系初步建立,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取得新进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逐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逐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今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2008年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包括近百场演出、展览、讲座等。各省、区、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和可喜的成果。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会议由文化部社文司司长张旭主持,文化部社文司副司长屈盛瑞,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分别介绍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类保护及传承人培训班等有关情况。浙江、福建、江苏、新疆和四川等地分别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文化生态区保护工作、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及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恢复重建工作等进行了专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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