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至17日,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议题为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修复、重建及传承恢复规划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规划。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中国文联副主席、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文化部社文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屈盛瑞、巡视员周小璞,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华筠、刘魁立、乌丙安,以及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联、中央党校、清华大学、民族宫博物馆等机构的相关专家与四川、甘肃、陕西省地震灾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共四十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主席台就座: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左五),文化部社文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屈盛瑞(右一)、巡视员周小璞(左三),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右五),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右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华筠(左四)、乌丙安(右四)等
“5·12”特大级地震,造成了历史空前的损失和灾难。灾区文化系统人员伤亡惨重、设施设备遭受重大破坏、文化遗产资源严重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环境和保护工作开展面临境况严峻。2008年5月23日,国务院成立了由发改委、四川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的灾后重建规划小组,“5·12”特大震灾的灾后重建工作,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温家宝总理重返北川视察时,对当地干部殷切地说:我们要再造一个新北川。他同时提醒,作为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即使县城迁建,也要注意保护好羌族文化遗产。
再造新的家园,就是要让百姓安居乐业。因此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来我们开展包括文化遗产保护在内的重建工作十分重要。如何在重建的过程中更好地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和谐关系,这既是灾区人民恢复基本生活设施应该考虑的问题,更是灾区人民精神家园重建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参加会议的同志纷纷表示,文化部组织地震灾区文化系统的同志与相关专家共同探讨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的制定,部署相关具体工作的开展,是及时的,更是务实的。
会上,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文化厅主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分别汇报了所在区域震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来自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绵阳市、茂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甘肃省天水市、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陕西省汉中市、宝鸡市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线工作的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5·12”特大地震灾害中受损的具体情况。这些同志当中既有强忍失去亲人悲痛心情积极参与救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同志,也有无法顾及失去家园的悲痛投身于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宝贵实物资料工作的同志。与会者无不为这些守护精神家园的坚强卫士所感动,以及为中华民族在灾难面前永不退缩的精神品格而震撼。
周和平副部长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精神价值,对增进民族认同感,增强民族自信心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在规划灾区重建过程中,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分重要。这次地震灾区是四川、甘肃、陕西等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富集地区,地震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严重损失,其中包括39项国家级项目、141项省级项目、256项市级项目、553项县级项目。四川省共有117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伤亡,其中遇难12人,受伤105人,全省上万件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被毁,上千份珍贵音像资料被破坏,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11个民俗博物馆严重受损,绵竹年画传习所全部毁灭。陕西省共有汉调桄桄、凤翔泥塑等28项国家级和省级名录项目受损,涉及数百件珍贵实物;甘肃省共有11项国家级名录项目、33项省级名录项目及403项县区级名录项目受损,涉及65136件珍贵实物和8000份珍贵资料。这次地震使文化生态受到严重破坏。震情最严重的北川、汶川、茂县三个县是羌族聚居区,地震使羌族灾区大部份城镇乡村建筑倒塌,羌民族文化遭到近乎毁灭性的打击,文化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羌族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全被掩埋。四川省羌族地区的碉楼、吊脚楼垮塌损毁,汶川的萝卜羌寨、茂县的黑虎羌寨、理县的姚坪羌寨、北川的小寨子沟等羌族风格独特的羌寨受到毁灭性破坏。其他羌族民居也有不同程度的损毁。甘肃省文县的十二个山寨以及藏族支系白马人聚居区独具民族风情的古宅、碉楼全部受损,95%以上成为危楼,30%已坍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一经消失,不可再生。必须加紧组织抢救和保护。我们必须从保护中华传统文化,促进灾区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灾区重建中的重要作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使地震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以有效抢救和保护。
周和平说:“目前,文化部正根据党中央关于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李长春同志赴四川灾区慰问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灾区文化重建,以及灾区安置过渡期的文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为加强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拟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一要加强领导,抓紧制定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有关省市文化厅局要高度重视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制定本省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或方案,并积极争取纳入当地重建规划。省文化厅要统筹指导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组织精干力量,抓紧开展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抢救和保护工作方案进行科学地研究和论证,确保抢救工作科学有序进行;二要进一步摸清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对严重受损的汶川、理县、茂县、北川等羌族聚集区的文化遗产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羌族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的指导;完成各省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受损情况调查报告,为制定保护规划和方案做好工作准备;三要抓紧抢救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鉴于灾区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受损,因此,抢救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迫在眉睫。要组织专业人员,抓紧挖掘、清理被掩埋的档案资料和珍贵实物;抢救、征集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档案、珍贵实物、音像资料;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将抢救、征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存;四要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对于受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安置问题,并对他们进行心理安慰,帮助他们恢复生活信心;另一方面要对传承人的伤亡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由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通过培训班等形式,对传承人进行系统培训,支持他们尽快恢复传习活动;五要组织文化单位搜集地震和抗震救灾实物,为建立灾后地震博物馆等做准备,同时要组织专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科学规划,支持对受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传习所等,进行新建和维修;六要对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抓紧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提出明确保护措施,进行整体性保护。对于能在原址上恢复的,则尽可能在原址恢复;如不能在原址恢复的,则选择在与原有人文生态环境相近的地区恢复,同时研究制定符合当地文化生态良性发展的保护措施”。
王文章发言时说,地震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在整体性保护原则的指导下分阶段按步骤开展进行。救助安置传承人和抢救珍贵实物资料是第一个阶段工作的当务之急。救助安置的传承人对象,既要注重名录体系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也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项目和文化空间中的普通民众传承人予以关注;抢救珍贵的实物资料,既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形式的实物,也要重视对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品、影像资料、普查文献资料的抢救保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灾后不久就向四川省文化厅捐助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以救助传承人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实物资料。第二个阶段的工作就是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一线同志的意见,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做好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特别是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的制定中,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文物的保护放到社会人文环境修复的整体性保护规划中,做到科学保护。王文章还表示,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近日将在文化部领导下,组织专家调研组赴地震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灾情况调查后,进一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规划。
冯骥才发言时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生命,是一个民族存在的象征,因此地震灾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的损失难以用数字衡量。”他提议动员社会力量成立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救助基金,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标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载体的传承人提供救助。
与会专家还就灾区重建过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编制,人口(村落)迁徙与文化空间修复,羌族文化历史、文化结构、文化圈与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划定及文化系统工作的全面恢复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落实国务院灾后重建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专家们围绕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修复、重建及传承恢复,特别是羌族文化生态保护的建立规划进行的探讨,对推动灾区重建工作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